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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南懷瑾先生|「以大事小」與「以小事大」——諸國博弈的東方解法

孟子所提出的,正是中國傳統文化中,外交思想的兩大原則。至少在過去,中國的外交思想不出這兩大原則。

 

齊宣王提出來問孟子,對於與鄰國的邦交,有什麼好的辦法,好的策略。孟子說:大致可以分成兩種原則。一種是“以大事小”,這是仁者的風範。雖然自己的國土大,國力強,但是仍舊願意配合領土比他小、國力比他弱的小國的政策。像在歷史上,夏朝的時候,湯以亳為都城,地大人眾,國力強盛。而夏朝的另一諸侯,嬴姓的葛國,在領土、人民、財力上,都不及湯。葛的故城,在現在河南省葵丘縣東北,在地理位置上和湯為鄰。當時的湯伯雖有專事討伐的特權,但葛在夏朝諸侯的等級上也稱為葛伯,政治地位不下於湯,所以湯在國交上,對葛仍然是尊敬的,順服的,絕對不因自己的權勢大,而去欺淩力量弱小的葛國。

 

更近一點的史實,在商朝的末期,西方的昆夷——即犬戎,那是以犬皮作為戰衣,乘壞車的國家,和在西岐的文王接壤。而文王當時所治的周國,不論文化、經濟,都非常發達,廣土眾民,聲望又高,不知道要比犬戎強盛多少倍。可是文王為了行仁政,絕對不以兵戎相見,為了行仁政,不忍動武,雖然犬戎經常有粗暴魯莽的侵犯行為,而文王還是忍讓著,不願意生靈塗炭,以免苦了老百姓。

 

孟子再舉出第二個外交原則:“以小事大”,這屬於明智之舉。他也舉出兩個當時的史例,一個是周太王的例子。商朝末期時,姬周諸侯,由太王當政,這時周國正在積極圖治,而北方自五帝時期以來,就常常在邊界上生事的獯鬻——也就是後世匈奴的一支,這一支遊牧民族非常強悍,常常犯邊鬧事,周太王為了致力於內政,為了在安定中求進步,不去和匈奴力爭,而採取退讓的態度,以免擴大戰爭,影響了內政的建設。

 

第二個例子,是吳越兩國的史實。越王勾踐被打敗了以後,只好對吳國俯首稱臣,一切聽從吳王夫差的命令,還獻上絕代佳人供他娛樂,討他歡心,以便能夠回到自己的故國。他回國後,臥薪嚐膽,“十年生聚,十年教訓”,而後終於雪恥複國。這都是明智的外交原則。自己力量不夠的時候,就順服強者以圖生存。

 

他舉了仁與智為出發點的兩大外交原則以後,又對齊宣王作進一步的闡述。以大事小的外交原則是“樂天”的,以小事大的外交原則是“畏天”的。

 

這裏所說的“樂天”“畏天”的天,當然不是愚夫愚婦心目中的天老爺。不是討天老爺歡心的“樂天”,或者怕上天打雷的“畏天”等愚妄迷信。這裏的“天”,在“天人合一”的哲學上,是包括了人事在內。如果作詳細的解釋,會是一篇很長很長的文章。限於時間和篇幅,姑且勉強作個簡單的解釋。以現代名詞來說,就是非人力所可違反的定理;拿我們中國的辭彙來說,就是天理。

 

那麼以自己的大國之尊去配合小國,就是順應“天地生萬物”的樂天心理,不願意欺負弱小;至於以弱小的國勢臣服於強國大族,不敢得罪大國,就是敬畏天理。否則,天地間的定理,不會容許你成功如願的。最後,孟子進一步說,凡是樂天的,效法天地的博愛精神,不以強壓弱的大國,結果一定四海歸心,可以保有天下;而弱小的國家,如果能夠敬畏天道,服從強者的領導,不懷叛逆之心,那麼就可能保住自己的國家。他並且引據 《詩經》來支持他的理論,他說,《詩經·周頌·我將》篇中記載著“畏天之威,於時保之”。這個“威”字的含義,是指時代的大趨勢。孟子引用這句話,是對智者的外交政策而言。意思是說,必須以敬畏謹慎的心理,因應國際上自然的大趨勢,把握時間的契機,以維繫自己的生存。

 

——《孟子旁通》